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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旧物管不愿撤 新物管进不来
发布时间:2016/11/25 0:00:00

旧物管不愿撤 新物管进不来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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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07:17:02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今年10月26日,珠海翠景豪景花园张贴的一纸更换物管的公示引发风波。旧物管质疑程序违法不愿撤出小区,并与业委会成员打起了“口水战”,新物管则进不来。目前,当地街道办已介入协调。

近年来,因更换物管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实现小区平稳过渡,化解矛盾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日前,南都记者对涉事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

旧物管:

业委会程序违法

引发风波的翠景豪景花园是一个拥有40多栋楼,900多户业主的老旧小区。10月26日,小区张贴的一则宣布更换新 物 管 的 公 示 引 起 了 旧 物管———珠海市家家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不满。该物业公司总经理李昊质疑此次更换的程序违法,不愿撤出。“如果真的是业主不愿我们服务,我们愿意离开,问题是现在的程序是违法的,主要是几个业委会成员要赶我们走。”

李昊称,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所做决定需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有9名业委会成员,但决定更换物管并在公示上面签名的只有4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所作的决定无效。

10月31日,物业合同到期,家家信选择继续留在小区。而已投票产生的新物管则进不来。为了取得业主支持,新物管近日贴出一纸管理方案,许诺一旦进驻,将自掏腰包30多万元,为小区环境进行改造升级。“新物管连进都进不来,光有承诺也用不上”,一名业主说。

此外,现物业公司还质疑,要求换物管的4名业委会成员中,邓桂蓉和颜芹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两人的业委会成员资格已经自动终止,无权决定是否更换物管。

业委会:

业主投票决定选新物管

“不是我们业委会几个人开会要换物管,而是业主要换物管,”业委会成员邓桂蓉、颜芹回应,原业委会部分成员因为搬家、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确实没有再履行业委会的职责,但业委会仍有5名成员,仍是有过半数,并没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两人表示,更换物管,也并非业委会几个人开会就能决定的。早些时候,由于家家信物管的合同即将到期,业委会按照程序,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和投票,共收到有效票500多张,除27票同意续聘外,400多张票均赞成与现任物管解聘,另择一家新物管,“选择新物管还是旧物管,对于我们业委会而言本身没有什么区别,只要管理小区好,业主满意,选谁都可以。”

颜芹说,物管质疑的公示只是公布业主投票结果,上面即便没有所有业委会成员签名也不违法。

业主:

物业服务质量有赞有弹

现任物管服务质量也成为焦点。李昊称,公司2011年进入小区,五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有了很大改善,大部分业主都是认可的,个别业委会成员要赶物管走,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

邓桂蓉、颜芹则针锋相对,批评现任物管服务小区期间,在卫生、安全、绿化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遭致业主不满。“如果物业服务好,业主肯定不会同意更换”,颜芹说,几个月前其放在办公室的一台自行车还被盗了,至今都没有一个说法。

南都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部分业主,对现任物管的管理有赞有弹。“以前没有后门,我们送小孩到幼儿园、买菜要多绕近一公里,物管进驻后,帮我们开辟了后门,方便了很多,”业主张女士说,就冲这一点,她就支持现在的物管,希望物管能继续为小区服务。业主孟先生说,小区管理虽然有些小问题,但整体上自己是满意的。

不过,也有业主提出质疑。“小区的草坪维护不好,不少地方已经秃顶了。”一名业主说,小区垃圾卫生处理不够好,垃圾堆放在垃圾桶外影响环境。22日上午,南都记者现场走访小区,确实看到了几个垃圾搜集点外,散落着不少垃圾,一些绿化地也是光秃秃的。

对此,李昊解释,小区接手时,草坪因长期缺乏维护,大部分都秃了,物管这几年已经补种了约五六亩草坪,情况大幅改善;至于垃圾问题,则是因为一些业主扔垃圾时不愿意扔进垃圾桶内,直接放在一旁,但小区每天会清理垃圾三次,卫生情况整体是不错的。

街道办:

业委会成员是否欠费等正在调查

如何平息小区因更换物管引发的风波?前山街道办有关人士昨日下午表示,该小区经召开业主大会并投票,现已选择了新的物管公司,但新物管公司尚未与小区签订合同,按照规定签订的合同条 款 还 需 业 主 大 会 表 决 通过,过渡期间,如果小区业主同意,事实上仍将由原物管继续服务小区。

针对物管质疑4名业委会成员没有达到法定人数便召开业委会,更换物管不合法以及部分业委会成员长期欠费一事,该名人士表示,已经接到投诉和相关材料,目前正在调查中。

该名人士同时表示,小区目前的纠纷是业委会、业主与物管公司的普通民事纠纷,按照规定,原来的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有权利选择新的物管,该部门只能提供指导、监督。

物管质疑

两业委会成员长期拖欠管理费?

在物管公司与业委会这场“口水战”中,物业公司质疑,要求换物管的4名业委会成员中,邓桂蓉和颜芹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两人的业委会成员资格已经自动终止,无权决定是否更换物管。

物业公司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欠费统计表,显示邓桂蓉拖欠停车费及管理费总计44个月,颜芹拖欠管理费、车辆服务费38个月。统计表还详细列出了具体欠缴的月份。

不过,对于欠费一事,邓桂蓉、颜芹均予以否认,称从未拖欠过钱,直到今年6月以来,由于旧物管合同即将到期,不少业主在表达更换物管的意见后,她们多次缴费,均被物管拒绝。邓桂蓉出示了部分录音佐证自己的说法,其中10月的一次录音中,邓桂蓉要求缴纳物管费等,但被拒绝。

邓桂蓉也出示了部分发票反击物业公司的指责,如物管公司指其拖欠了2015年11月至12月的物管费,但前者提供了这两个月的发票。

还有多个月的停车费,邓桂蓉未能出具发票等证据证明已缴费。“有些发票因为装修,一下子没有找到”,邓桂蓉解释,业主开车出入小区都要刷卡,如果自己真的像物业所说,拖欠20多个月的停车费,她根本不可能进入小区。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企业对发票的真实性有很大的怀疑,至于停车费,由于两人身份特殊,系业委会成员,保安和物管过去出于维持关系的考虑,很长时间不敢催缴。

“这些都是子虚乌有,没有任何事实依据”,颜芹质疑,物管因不满被小区业主解聘,故意中伤自己。

律师说法

新旧物管均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因更换物管引发的纠纷并非个案。据南方日报早些时候报道,从2011年至今,珠海金地小区业委会经过两轮投票,历时五年要解聘旧物管,尽管法院两次审理均判决认定业委会的行为合法,但旧物管仍不愿撤走,进行交接工作,导致新物管迟迟无法进入,僵持至今。

去年11月,本报报道了珠海漾湖明居因新旧物管扯皮。业主投票要更换物管,赢了官司后,旧物管仍不愿交接。最终两个物管公司都不交公共电费,导致小区公共用电受影响,电梯一度无法运行,让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今年5月,南屏一小区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结果旧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愿撤离,并要求业主返还几百万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度沸沸扬扬。

长期关注小区物业纠纷的珠海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此类因更换物管引发的纠纷进入高发期,背后是业主不断提升的权利意识与现有物管服务质量存在落差。如果现在的物管不愿撤出,质疑业主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和程序,可申请上级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调解,协调不成还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厘清是非;对于新物管而言,因为旧物管不愿走,无法进驻小区,当然也可以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林叔权表示,因新旧物管交替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对于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而言,没有赢家。要规避此类问题,作为物管公司就应当做好服务,积极承担小区维修等责任,将依法应该给业主的收费交还给业主,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赢得业主的理解、信任;对于业委会而言,如果决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更换物管,那么每一步都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透明公开,避免因某些地方存在瑕疵引起纠纷。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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