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常识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8年6月刊发表文章
发布时间:2018/9/5 0:00:00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8年6月刊发表文章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指导刊物、物业管理类专业核心期刊《住宅与房地产》杂志2018年6月刊刊登了由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周滨律师撰写的文章《业委会是否应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程磊、周滨律师认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属于业主管理内部事项的范畴,仅有业主享有对业主大会决议的撤销权。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业主,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的表决程序合法与否,表决结果是否正当,均与物业公司无涉,不构成对物业公司合法权益的侵犯。具体内容详见杂志《业主论坛-以案说法》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