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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私聘物业不被认可开发商被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4/1/4 0:00:00

私聘物业不被认可开发商被诉至法院

2014年1月4日08:16大连晚报

  本报讯 “去年6月,旧物业合同到期走人,却私下将物业移交给开发商。导致业委会经全体业主授权选聘出的新物业迟迟无法进驻小区。”昨日,市民谷先生给本报来电,反映甘井子区安邦北湾小区业主遭遇的烦心事。

  安邦北湾小区落成于2010年,小区业委会副主任谷先生说,小区进驻的第一家物业于2013年6月合同期满没再续约,物业撤走前将小区的物业管理转交给了开发商。“于是去年6月,开发商未取得全体业主的授权,私下联系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我们对此不认可,多次找开发商交涉未果。”

  谷先生说,旧物业撤离后,业委会在全体业主的授权下立即着手寻找新的物业公司,“当时我们公开透明地对外选聘新物业,最终选定了忆泉程达物业公司。但当我们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甘井子分局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办理进驻手续时被告知,新物业必须进驻小区后才能登记。但问题是开发商私相授受的物业就是‘赖着’不走。”

  针对业委会的说法,记者采访了该小区开发商的负责人王先生,他也跟记者倒苦水,“去年6月,该小区物业合同到期处于弃管状态,街道和区政府找到我们想办法,于是我们另选物业接手这个小区。我们代管半年了,一分钱物业费也没收,完全是垫付资金接手乱摊子,说真的我们也不想再管了,如果业主委员会能答应我们三个条件,我们可以立即将小区的管理权转交给业委会。”王姓负责人所说的三个条件为:一、向开发商承诺今后再出现弃管,开发商不承担责任;二、协助开发商办理产权事宜;三、将账目进行交接。“因为历史原因,安邦北湾小区至今没办理产权手续,我们的物业只想服务10个月,等把小区的产权办理下来,我们的物业自动撤离,但业委会一直鼓动业主踢走物业,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产权根本办不下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安邦北湾小区业委会已将小区开发商起诉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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