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小区物业私自涨价:仅通知了30多名业主
来源:河北青年报
2013年04月22日15:05
近日,本报联合石市住房局联合举办的征集“物业身边事”活动,得到许多读者和网友的支持,读者在论坛和微博上晒出自己身边的物业情况。昨日,“物业费不经业主同意是否可以涨价”成为了读者热议的话题。
此外,“物业身边事”活动还在继续。 您想对物业说点啥?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3830000或@河北青年报官方微博,分享您的“物业身边事”。
业主没同意 物业费涨价了
昨日,读者王先生来电称,“今年1月,建国北区物业费从3毛涨到了4毛,但之前并没收到调价通知。”记者随后了解到,该小区是老旧小区,对于物业的私自涨价,许多业主表示不满。
得知这一情况后,本报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所属的石家庄市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小区物业费调价,该公司负责人任自振称,涨价前物业方面通知过30多名业主,关于涨价情况公司也已送物价局审批,但有关涨价的审批目前还没下来。
“近年来工人工资涨了,建国北区又是老旧小区,若还按原来的标准收费,实在没法经营。”任自振表示,涨价也是没办法的事。
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涨
石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素卿对此表示,物业企业可以微调物业服务费,但需要征得1/2以上业主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1/2以上业主的同意,物业企业不能单方面调整收费。
同时,刘素卿介绍,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2004制定的,已不能满足现在物业企业的服务成本,有的物业企业就通过降低服务品质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为了保证物业企业的服务品质不降低,业主应该理解和支持物业企业,最终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据了解,石市住房局《关于调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已起草完毕,目前正在与石市物价部门进行沟通,如果申请通过的话,石市物业服务收费将予以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