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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套内计单价 对业主更有利
发布时间:2010/12/31 0:00:00

套内计单价 对业主更有利

日期:[2010-08-27]  版次:[C10]   版名:[买楼王·野猪论坛]

  新快报讯(记者 杨金霞)80后小伙子晓彬打算买一套白云区的商品房,没想到遭遇合同陷阱,填认购书时,合同上对物业的预售面积、预售套内面积以及成交总价都有标明,唯独没有单价。签完认购书回到家后,晓彬才发现这一漏洞,究竟单价会怎样计算,对自己的利益会不会有影响呢?他始终没有想明白。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程磊表示,购房款大多按房屋的建筑面积计价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认购书中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同,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照认购书中的房屋单价计算,据此增加或减少总购房款。除非在认购书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房屋总价是按套计价,即不管房屋的最终实测面积,房屋总价都维持不变。除了按套计价外,购房款一般都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最终以房管局办理的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相加而成的。对于预售商品房来说,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如果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加,增加部分的公摊面积不能再计算购房款。这种计价方式对购房者最有利,现实生活中,开发商一般很少采用此种计价方式。而且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

  她还提醒,如果认购书中只约定了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总购房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补充约定房屋的单价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补充或对房屋单价没有约定,则按照总购房款除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出房屋每平方米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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