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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市住建委首次通报全市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2/12 0:00:00

市住建委首次通报全市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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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2017-02-09 07:42:00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去年10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平安有序的实施意见》 (穗文〔 2016 〕 33号) 。

  去年10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平安有序的实施意见》(穗文〔2016〕33号)。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报了各责任单位2016年第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能够切实从大局出发,结合属地情况与职能分工,主动部署、积极行动、细化措施,促进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完善群防群治队伍管理,组织开展联合巡逻防控,加大技防经费投入,健全电梯维保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电梯应急处置、执法检查和安全评估机制,推进镇街典型平安社区创建,推进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物业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抓好安防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平安物业。

  二是通过开展全覆盖、“双随机”物业管理项目行政检查,实行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和惩戒典型案例公布制度,出台《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面向基层行政人员、业主代表、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抓好行政监督,健全法规体系,促进有序物业。

  三是通过强化政府与物业行业协会沟通,引导培育本地知名物业服务企业,打造高端物业管理项目,拓宽物业服务深度与广度,出台《广州市物业管理专管管理办法》,抓好行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规范物业。

  广州物管费“限高”2.8元/平方米·月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规范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业主大会成立前,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

  通知还指出,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业服务成本情况,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150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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