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付使用的物业面积超50% 应依法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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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2017-01-03 11:01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建设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5至11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2/3。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职责
协调业主物业关系
定期公布财务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业委会由委员5至13人的单数组成。业委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委会委员中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委会履行的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委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换届
每届任期3年
届满前两个月重新选举
“业委会每届任期3年。”该负责人表示,业委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业委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委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委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
原业委会应当在任期届满10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委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费收费率不高,物业管理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而业委会成立后,可以协调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促使三方良性互动。近日,有读者看到本报上个月26日第五版的这篇报道后,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咨询业委会的成立程序、职责等问题。记者归纳读者疑问,采访了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