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常识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杂志7月刊发表文章
发布时间:2016/7/26 0:00:00
程磊、周滨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杂志7月刊发表文章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指导刊物、物业管理类专业核心期刊《住宅与房地产》杂志2016年7月期刊刊登了由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周滨律师撰写的文章《业主委员会决议是否应撤销?》。
程磊、周滨律师认为: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地下车位和幼儿园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专有部分的规定,应计入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如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未向该部分专有部分的业主发放表决票,则违反了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法院判令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杂志《业主论坛-以案说法》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