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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业委会花钱不透明有一定普遍性 南京七成以上存纠纷
发布时间:2015/10/26 0:00:00

 

业委会花钱不透明有一定普遍性 南京七成以上存纠纷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www.chengleilawyer.com

2015-10-24 09:57图文来源:金陵晚报

不少业委会掌管着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这种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在花钱上却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督,使得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委会与业主关系紧张。

南京江宁区翠屏清华园的业主最近有点烦,属于他们的20多万公共收益资金归属闹出了风波,“业委会分成了两批,双方互相指责。”太多的谁是谁非,让业主们无所适从。

记者从市物业办了解到,不少业委会掌管着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这种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在花钱上却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督,使得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委会与业主关系紧张。

一方说法

业委会主任挂失公章转走资金

“我收到银行短信通知,账户上23万多元被转走,余额为0。第一反应是,遇到了诈骗信息。”翠屏清华园业委会副主任刘女士(化名)说,刘女士赶紧找来了会计和其他业委会成员,确认取钱需要的财务章还在会计那。

随后,刘女士一行人立刻来到银行,银行表示,这笔钱准备转往一个私人账户,而转钱所需要的资料对方都提供了,“你们的财务章被人挂失了。”银行随后提供了一份登报声明。据刘女士了解,这笔钱被转到了业委会主任的私人账户。

“我们之前和主任就过纠纷,年初的时候,他想报销20万元,我觉得数额太大,需要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于是就拒绝了,之后他们开会就不叫我们了。”会计说,他们当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报了警,出于谨慎,银行将这笔款暂时冻结,存入了一个临时账户。

另一方说法

被除名的委员留着印章不交

“我们现任的业委会需要资金进行正常的工作运转。”业委会主任郑先生(化名)有另一个说法,“从去年12月25日之后,刘女士连续十多次开会无故缺席,按照规定,超过三次业委会就可以将她除名,她这么做,委员身份已经被除去了。”郑先生表示,与刘女士一起的多名自称委员的业主,其实不全是真正的委员。郑先生觉得,他与刘女士等人产生的矛盾,或许与之前新老物业交替有关。

“根据规定,委员终止职务之后,应该上交所保管的印章、材料等,刘女士她们留着财务章不交,已经影响了业委会的正常运转。我们再三催促她上交,她告诉我们章丢了,找不到了,我们这才挂失补办的。”郑先生说,这一年来,因为财务章不在,他们不能提款,几个委员为了业主们正常的开销已经垫付了近3万元。

街道说法

缺乏明文规定 只能业务指导

记者随后来到江宁区秣陵街道物管办,该办负责人表示,“接到业主投诉后,我们对该小区的情况进行了多方调查了解,也整理了三点意见,希望可以帮助小区问题的解决。”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介入协调,在做双方的工作,“首先,根据物管条例和小区业主规约,业委会委员人数没有达到约定比例,需要进行增补,我们也会进行督促和指导他们完善相关手续。”

其次,有业主已经报了警,警方也已介入调查,物管办表示也在等待警方的说法。

最后,对于这笔费用应当如何处置,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发函给业主委员会,建议他们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我们对业委会只能起到监管的作用,因为缺乏明文规定,我们并没有执法权,同时也没有执法的程序。”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业委会关于“人、章、权”的纠纷时有发生,调解他们的日常纠纷,已经成为街道物管办的主要工作之一。

物业办说法

超七成业委会都存在纠纷

“全市现在有3000多家小区,超过一半的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或自治机构。”南京市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少业委会手里掌握着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资金。财务和公示制度不健全,该走的程序没有走,业委会花钱时引发矛盾的事件不少见。”

“市区里面大型小区,业委会拥有的公共收益资金上百万的比较多,但这笔钱事前的监管,目前属于盲区。”他表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经业主大会投票选出来的,自身也不具备法人组织地位,即便出现资金损失也是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如果有业委会私自占用公共收益资金,业主可以“侵占私人财产”起诉负责人,但事前的监管还缺乏制度上的设计。

“目前很多业委会缺乏有效的议事规则,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制度上的监督。理论上,业主大会对业委会负有监督功能,但业委会往往可以绕开业主大会和必要程序,可以直接支配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资金。”一旦资金使用出了问题,业主大会再介入只是事后监督,损失终究已经无法弥补。

据统计,南京市超过七成的业委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纠纷。市物业办指出,根据国家《物权法》规定,住宅区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义务,是小区治理的主体,治理效能直接关系房屋产业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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