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磊律师接受广州市人大邀请参加“羊城论坛”节目录制
2014年12月23日上午九点,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程磊接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参加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羊城论坛”节目,本期议题为“物业管理大家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广州市规划局领导、广州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到会参加活动。
广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李健辉、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淳正兴、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作为专家参加了此次节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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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论坛:公共物业登记权属归谁 仍需协商解决
2014/12/24 07:15 来源:新快报 作者:黄婷
物管费随意涨价、住改商怎么监督、公共物业所属权归谁……昨日上午,由广州市人大主办的“羊城论坛”聚焦小区物业管理。现场与会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大吐苦水”,有人直言如今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角色完全颠倒——交钱方成了弱势,服务方则成了强势一方。
游泳场网球场权属该归谁
“我所在小区物管,可能是全广州最差的了,小区卫生不搞,经常失窃,还有租赁仓库的进进出出。”论坛一开始,有市民吐槽因住改商、住改仓问题,业主去了很多地方投诉,都不了了之,“我想问在座的各位领导,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现场部门并未主动回应,主持人“点将”由城管部门回应。在经历城管、房管部门后,问题抛给了规划部门,其称“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要经城管立案调查,再联合多部门协调处理”。
游泳场、网球场等公共物业所属权归谁?“这些东西本来属于业主的,所有权应该登记在业主名下。”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现实情况是业主对这些没有话语权,“这些权属应该要明晰清楚,这样业主才有权决定公共物业如何处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由于涉及《物权法》等更改问题,如上问题确实存在,而协调解决,仍需要研究。
业主委员会有无法律地位
“听大家反映了这么多问题,我总结了一个基本道理:所有花钱的都是最弱势的,所有收钱的都是最强势的。”评论员刘小刚直指小区管理最大问题是业主与物管公司不对等。
刘小刚说,查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他发现业主委员会没有法律地位,这就造成法律面前,物管公司的法律地位高于业主委员会的地位。
有市民代表呼应说,自己小区遇到新旧业主委员交接,旧业主委员不肯移权,导致工作无法开展,“我们向管理部门反映,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业委会不是法人代表,没有资格”。
“首先应该肯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评论员万庆涛认为,应该把业主委员会认定为是一个民间组织,无需房管部门、街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