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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小区下月涨物管费 业主疑为“抢涨”
发布时间:2014/4/10 0:00:00

小区下月涨物管费 业主疑为“抢涨”

2014-04-09 08:49:24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南都讯 记者钟丽婷 实习生植浩 昨日,番禺某大型小区贴出物管费涨价通告称,小区拟在本月30日起,对物管费进行调整:别墅和多层洋房调至3.4元/平方米,康怡园、绿怡花园、豪庭、高层洋房调至3.5元/平方米。物业公司称,近年来人工等各种成本上涨,实在“伤不起”。

有业主认为,此次价格调整是想赶在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前“抢涨”,根据目前的物管条例规定,调价方案必须要经过“双半数”,即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某大型小区物管只与业委会商议后便决定新方案,程序上不合法。

调整后最低涨幅20%

根据物管公司的新通告,5月1日起,各种类型物业的管理费调整如下:别墅、多层洋房为3.4元/平方米,康怡雅园、绿怡花园、豪庭、高层洋房为3 .5元/平方米,倚湖湾1-3座为4.1元/平方米;以上各类住宅最低缴费标准定为200元/月,面积不足200元/月的按最低缴费标准收取,超出的按实际计算。

据了解,此次是继2011年之后的最新一次调整物管费。目前现行的价格是:别墅2.5元/平方米(康怡雅园、绿怡花园、豪庭除外);多层洋房2.7元/平方米;高层洋房2.8元/平方米(湖岸经典除外);倚湖湾1-3座(即湖岸经典为3.3元/平方米)。新方案推出后,各档次收费涨幅在0.7-0.9元/平方米。

“我家管理费原来是166元,下月升为200元,升幅20 .48%,不少了。”业主“Wilson_X ian”表示,管理处要涨价,业主都是看了通知才知道,更别说事前有无征得大家的同意。

物管公司在公告里解释了涨费原因:经过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2013年管理费整体超支720多万元,如果仍按照现行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明年管理费预算将超支1860万元。

业主怀疑是“抢涨”

南都记者发现,公示除了附有2013年管理费审计报告以及2014年管理费预算外,还有一张盖有“广州市番禺区某大型小区业委会”印章的《关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意见征询函》。内文称,业委会委员经过再三与物业公司磋商,最后达成了管理方案的调整,若业主对于本次管理费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填写意见征询表在本月29日之前,用挂号信寄达业委会,“逾期未寄达或未送达的视为同意本次管理费的调整方案。”

针对业委会的这个说明,业主“lem onsam son”十分纳闷:“怎么听起来业委会的态度就是祈福的态度,业委会到底是业主委员会,还是‘管理’业主委员会。”还有不少业主质疑物管此次行为是否想要赶在5月1日《办法》出台前“抢涨”。

物管:“只是刚好碰上这个时间点”

对于业主的疑问,祈福集团相关负责人则解释,“新政策对我们影响不大,无论是今年还是往年,每年的物管费用我们都会进行审计,所有的程序都按照规定来走,再说政策刚出台,我们的审计刚贴出,审计不是一天两天能出来的,涨价的意向是我们提前有准备的。只是刚好碰上这个时间点,并不是要逃避政策。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政府官网于本月初公布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如果物业公司想提高物管费,一般只需要“双过半”(即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公示,并到相关部门备案即可。但下个月开始,物管费再想涨价,起码要“过三关”,即审计、公示、“双过半”。这就意味着,广州的物业公司想要涨物管费将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

记者就此咨询了番禺多个楼盘了解到,除了华南碧桂园资料团购论坛)拟在未来两个月有调价的动作外,其他楼盘未见有管理费调整的动向。华碧楼盘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10年来物业费一直未涨,但最近几年一直都是亏本经营,只能靠场地租赁、广告等多种经营来维持补贴,计划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发出业主意见征询,但具体调整看大家的意见。目前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是2元/平方米。

律师说法

涨价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

某大型小区物管只与业委会商议后便决定新方案,是否合法?———对于业主质疑的“某大型小区物管只与业委会商议后便决定新方案,是否合法?”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表示,物管公司要对物管费进行调整,必须要经过“双过半”业主的同意,不能由物管单方面贴通知来决定涨价的事宜;若是业主委员会与物管签订了同意协议,业委会必须要把协议内容公开,且前提是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和授权。

“在涨价之前还要有业主投票的环节,没有“双过半”业主的同意,是不能涨价的,更没有业委会针对‘同不同意涨价’这一说法。”张扬说,无论是组织此次调价还是收集意见,这些都必须要由祈福的物管来发起,且业委会不能站在物管的一方来征询业主的意见,如果这样做,则属侵害了业主的权利,业主有权撤换业主委员会。

“新《办法》出台,要调整物管费,这对于有业委会的小区没有太大的差别,但不排除有小区担心之后的涨价程序很复杂,于是索性就提前抢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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