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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受理30余件小额诉讼案 物业费纠纷占九成
发布时间:2014/2/9 0:00:00

 

泉州受理30余件小额诉讼案 物业费纠纷占九成

qz.fjsen.com 2013-05-09 09:25  韩影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9日讯(记者 韩影)“小额诉讼”,说的是快速审结,一审终审。这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在审理程序中除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外,还特别新增的诉讼程序。

在泉州市区,4个多月来,此类案件共受理35件,主要集中在丰泽法院北峰法庭。

在目前涉诉的此类案件中,物业费纠纷占九成以上。

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施女士和小区物业就物业费纠纷,达成协议。由于标的仅1000余元,法院对该案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

【案情】

拒交物业费成被告

业主物业庭上协商

在泉州市区西湖1号小区,市民施女士租了一间店面,做小生意。

今年3月,施女士意外地被通知上法庭。而提交起诉状的,是西湖1号小区的物业公司——福建世邦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称,施女士是该小区商铺业主,在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后,却未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请求法院判令施女士交纳去年7个月的物业费627.9元,并交纳滞纳金428.7元。

本案庭审时,施女士提出异议称,自己之所以未按时交纳物业费,是因物业管理不到位。

施女士说,去年4月至10月,西湖1号小区出于工程需要,将不少建筑垃圾堆放在自己的店面门口,“破坏小区卫生不说,还影响了生意”。

法院认为,既然物业进驻小区,那么就与业主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也就有义务对小区的安全、卫生状况负责。而建筑垃圾堆放影响小区卫生,物业公司未能完全尽责。

最终,在丰泽法院北峰法庭的调解下,物业公司和施女士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减半收取物业费,施女士只需交纳300元。

【说法】

小额诉讼 一审终审制

2012年对《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特别增加的小额诉讼程序,是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标的额在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程序。

小额诉讼,与普通程序相比,实行一审终审制,不得上诉,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直接申请原审法院再审。

对于复杂案件,哪怕案件数额小,也不在小额诉讼范围内。即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并不简单,法院可以将案件变为普通程序审理。

受理标的

低于13493元

据悉,今年1月1日至今,丰泽法院已立案受理35件小额诉讼案件,鲤城法院0起。

这35起案件中,只有1件为劳动报酬纠纷,其余全部为物业费纠纷。

经办法官介绍,今年,泉州市区财产纠纷类案件,只要标的低于13493元,都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法官解释,小额诉讼程序更为简洁,审结时间相较普通程序大大缩短,通常为1个月内审结,短则十几天就可审结。

送达文书

是一大障碍

决定对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后,法院需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决定书。“但送达实在是个难题,当事人接不到送达文书,小额诉讼程序就无法启动”,鲤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送达难也成为小额诉讼审判的一大障碍。他说,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若一方当事人不应诉,法院可就此作出公告,并按庭审缺席情节,直接下达判决书,但小额诉讼不行,必须送达文书,不可公告通知。当然,如有一方拒不出庭,但符合案件清楚等法定情形,也适用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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