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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程磊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3年第10期发表文章
发布时间:2013/10/18 0:00:00

程磊律师在《住宅与房地产》2013年第10期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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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指导刊物《住宅与房地产/物业管理版》2013年10月刊登了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律师撰写的《物业费提价案司法实务问题探析》一文。

    当前物价指数整体上涨,物业服务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和工料成本也同步提升,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作成本连年持续攀升。由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调节机制尚不完善,不少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价格难以随成本的上涨进行同步调整。实践生活中,即便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提价程序,实际收费时却仍然遭到一些业主的抵制,不交费业主大多以不同意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费为由拒绝交费,从而引发诉讼。程磊律师结合亲身经办的若干物业费提价案件及广州市辖区内法院近期判决的几例涉及物业服务费提价的判决,针对该类诉讼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为参加该类诉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提供参考。

   文章结合司法实务的常见问题分为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物业服务费提价案的发生背景;二、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服务公司组织提价是否合法的问题;三、提价行为合法的硬性指标:双重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四、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举证责任问题;五、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收费台帐问题;六、关于公示表决结果及物价局备案问题;七、关于逾期交费的滞纳金问题。

    程磊律师经综合分析后认为:法院在审理涉及提价纠纷的案件过程中,重点在于审查征询意见表反映出来的双重过半数业主同意意见是否真实、合法,提价后的结果是否进行了公示及是否已在物价局备案。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在于征询意见表中业主签名的真伪,被诉业主往往因举证不力而面临败诉的后果。如何对征询意见表中业主签名的真伪进行审查,法院为了查明案情需要是否应依职权主动调查业主签名的真伪?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此类诉讼的审理。业主在参加此类诉讼过程中,如发现确实存在物业服务公司大规模伪造业主签名或其他违法情况,可以在举证阶段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组织小区内其他业主上门核实征询意见表中业主签名的真伪,将情况汇总提交法院,以便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杂志“行业库”栏目第4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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