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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中国律师业信息化破冰之旅
发布时间:2012/11/24 0:00:00

中国律师业信息化破冰之旅

2012年11月05日 23:46  来源:《法人》杂志 

2011年北京律师行业创收比上一年只增加了0.9亿元,而律师人数与去年相比不增反降,这两个现象引起整个律师行业的反思,中国律师行业尖锐部队的发展为何出现了停滞?

  2012年10月10日,来自全国各地80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齐聚北京,共同探讨律师行业的创新与转型,讨论的结果是用技术改变行业。用东道主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的话说,“信息化虽不能代替律师行业自身,但是它将改变律师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组织架构”。

  信息化可以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插上翅膀,但是中国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现状却差强人意,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倪伟用“农耕时代”来形容中国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用技术改变法律,用法律改变中国”,这一律界同仁共同的美好梦想在中国的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律师业信息化建设的农耕时代

  “技术驱动法律一直是我的梦想。”蒋勇说,“2002年年底,天同律师事务所成立第一天讨论的第一个话题就是如何用管理软件管理律所流程和客户。成立第一天我们就是使用技术,但十年过去了我们仍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

  蒋勇苦苦思索的问题也是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倪伟的困惑。2000年,倪伟和七名合伙人发起成立了上海正瀚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他们即达成共识:律所一定要有信息系统,并为此聘请了一名网管,但是几年过去了,倪伟发现这个系统对他们的推动没有实质性帮助。信息化前景很光明,为什么发挥的作用很弱呢?

  事到如今,倪伟已经找出了答案。在揭开谜底之前,我们先看下2000年前后中国律师行业信息化的两个数据:一个数据来自于深圳,根据深圳律协的调查,超过70%的深圳律所主任认为信息化是未来发展方向,12%的主任认为信息化对律师行业发展有一定作用,11%的人认为费用太高,投资信息化须谨慎,只有1%的人认为信息化没有用处;另一个数据来自于北京,2000年的北京有80%的律所借助网络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有传真、扫描、投影仪甚至内部局域网,30%的律所购买了软件,40%的律所建立了客户维护体系。

  一南一北的两组数据反映了10年前中国律师事务所信息化水平,大部分律所已经意识到信息化对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性,相当一部分律所已经开始着手信息化建设。但是他们的信息化建设还处于非常初期的阶段。

  国外对律所信息化建设有一个经典理论,即任何一个律所信息化都分为起步、增长、发展和成熟四个阶段,起步阶段的特征是用软件处理数据,增长阶段则有了软件系统,发展阶段的特征是有集成化的技术和系统,而成熟阶段则是将用户、内部律师、客户端集成在一起。致远软件资深总监熊涛指出,我们国家很多律所都处于处理数据的起步阶段。“中国目前有1.9万家律师事务所,真正处在信息化成熟阶段的律所不到千分之一。换句话说,中国只有20家左右的律所尝到了信息化的甜头。”熊涛表示。

  在大部分律所都非常重视信息化建设,并且相当一部分律所已经开始信息化建设进程的背景下,为何只有区区20家的律所真正享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效果?这其实和倪伟的困惑是同一个问题,倪伟对此也思考出了答案,“律所把信息化做到成熟阶段有个前提条件:一体化、规模化,这样的律所才能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达到乘法的协同效果。”

  对那些千分之一以外的律所而言,他们在实现信息化方面面临诸多困境。熊涛总结出了七点:一是人员流失,没有文化和归属感;二是组织松散;三是服务能力较弱;四是没有统一的案件管理标准;五是决策数据依据不足;六是知识共享难;七是无法实现移动式办公。

  信息化2.0时代对律所意味着什么

  信息化可以给律所带来什么?蒋勇理想的状态是中国律师们躺在三亚的沙滩上给客户发邮件,给同事们开会。这个梦想听起来有些遥不可及,但是蒋勇相信终有一天,信息化可以帮助他们达成这一目标。

  蒋勇所在的天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水平在同行中已经处于领先地位,蒋勇将其定位为天同1.0版本,而未来他们要追求的是将天同1.0升级到天同2.0。在蒋勇的设想中,天同2.0是一个无边界组织,“在我们律所内部打破部门和团队界限,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在律所外部,以天同为轴点,在全行业实现跨所合作,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为客户寻找最优的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加无障碍沟通。”

  信息化2.0时代有三个关键词:协同软件、大数据、移动终端。天同首席技术官(CTO)胡清平介绍,长久以来,企业界一直在寻求一种方法,支持日益复杂的内部沟通、协作、分享和知识积累,帮助释放员工更大潜能和工作成效。2007年麻省理工学院安德鲁·麦卡菲教授提出了企业2.0概念,为企业界勾勒出企业社会化协作网络原型面貌,与之相匹配的软件陆续在美国市场出现,仅仅三年时间,企业社会化网络和协作工具已经迅速在欧美普及,财富500强企业大部分都在开始部署IT平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从企业2.0产品中受益。

  如果把律所看成特殊形式的企业,信息化2.0时代对律所具有相同意义,能够让企业受益的2.0产品也将让律所受益。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祥甫对此深表认同,金道律师事务所与马云[微博]的阿里巴巴[微博]、淘宝网[微博]总部位于同一栋楼,马云建立在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的成功运作模式启发了胡祥甫对信息化的思考:“从市场化角度考虑,信息化是律所拓展市场的新手段,未来很可能演变成最重要的手段;从管理角度看,信息化对律所规范化管理很有帮助。”

  而在致远软件资深总监熊涛看来,信息化建设可以帮助律所达成四个目标:一是战略落地,避免律所年初制定的各种制度流于形式;二是规范业务、行政审批流程,使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灵活地管理律所组织架构;四是清晰明了地掌握律所业务数据统计,为律所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信息化建设非一日之功

  倪伟指出,律所信息化建设的前提是专业化、规模化。换句话说,信息化是律所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对没有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律所来说,信息化无用武之地。胡祥甫对此深表认同,“中国大量律所不足十人,什么案子都接,忙得不可开交,也不可能在信息化方面有更多投入。”

  问题出在哪?倪伟试图从佛学角度寻找答案,佛说人有两大问题,一是“我执”,一是“法执”,“我执”是指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比别人强,“法执”讲的是过去的方法对人们的影响。“律所的发展也存在这两个问题,这两个‘执’破不了,很难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也就成了空谈。”倪伟表示。

  对于专业化、规模化已经上了一个台阶的律所来说,信息化已经成为其内生的需求,并且随着律所不断发展壮大,其对信息化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中国律所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在业内被奉为楷模,即便如此,金杜合伙人陆青表示,金杜的信息化建设也只能算是起步阶段。

  知识管理是金杜信息化建设较为成功的方面。2004年,金杜开始重视知识管理,从美国购买了文档管理软件、成立知识管理部,经过8年的探索和不断试错,陆续建成了网上图书库、模板库以及精准检索的“Know-how”库,金杜知识管理从最初让律师投入到现在已经开始让律师们受益。

  谈及知识管理工作的心得,陆青表示:“知识管理最核心的东西是取得大家的共识。”知识管理工作人员知识有限,对于专业性极强的高层次法律文件无法做出准确判断,真正做好知识管理,需要业务部门资深律师、合伙人的参与。”事实上,金杜知识管理工作正是由各部门知识和质量控制合伙人牵头。

  “技术是人掌握的,技术再高明,人不重视也达不到目的”。在做知识管理过程中,陆青感触最大的是一开始做知识管理时,大家很茫然。知识管理工作好像是一辆停着的火车,她呼吁大家来推,有的人过来看了一眼走了,有的人过来说了一句“你这个工作很重要,你继续推吧”,也走了。

  “信息化建设是个需要巨大投入的浩大工程,即使难度很大也要坚持下去,因为对律所的长远发展有利。”陆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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