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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物管“换届” 维修资金没影了
发布时间:2012/5/12 0:00:00

http://life.ycwb.com/2012-03/20/content_3748980.htm

来源: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2-03-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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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提交的资料显示,交楼时开发商的通知上明确业主缴交物业维修资金。

■阳光社区记者 刘仰奇 文/图

“物业维修资金不知在谁手里,楼房大修要业主垫钱!”日前,越秀区较场西路2号置地大厦的300多户业主收到物管处的通知,称小区的供电、照明、消防、电梯等存在33处安全隐患,急需大修。然而,业主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在银行开设物业维修资金账户,现任的物管也表示“没有收到钱”,将近20万元的物业维修资金“不翼而飞”……

★小芳核实  

开发商已注销

银行没开户

1998年交楼时,开发商在交楼通知书中要求业主缴付专项设施保养维修资金,由时任物管上门代收529.25元/户的物业维修资金,该栋楼372户共缴交19.69万元。1999年,老物管退出,并由广州市置地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一业主告诉记者,现在老物管撤走了,新物管又表示没收到钱,想到要找开发商理论,可是经过业主查证,发现开发商和老物管公司早已注销。

随后,记者登录广州市工商局网站查询,显示广州置地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公司虽然注销了,但物业维修资金账户是不是还存在呢?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区分局的工作人员指导下,记者拨通了专户管理银行农业银行北秀支行的查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确实没有在银行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设备老化严重需尽快大修

“小区设备老化严重,消防栓都烂得不成样子了。”在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的带领下,阳光社区记者看到,小区的电梯年检已在今年2月9日过期,各楼层的消防栓残破不堪,一楼总排污管严重堵塞。为此,业委会经过协商,于上个月按户分摊费用维修排污管,花去费用33800元。

★物管回应

没收到钱,还垫付几十万维修费

面对业主的诸多揣测,广州市置地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喊冤”:“当初是金科收的钱,跟开发商交接时我们并没有收到这笔钱,找我们也没用啊!”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帮助业主找到开发商,物管处曾经掏钱在工商局查询,查实开发商已在2005年注销,其子公司金科物业也一并注销。

如今小区多个设备老化严重,业主们认为维修资金应由开发商负责而拒绝付费,导致维修费用不足,该负责人向记者抱怨:“物管已经垫付了几十万元的维修电梯和中央空调,还经常被业主埋怨。”

★律师说法

物管虽注销可追究股东责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程磊表示,越秀区置地大厦属于在1998年9月30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主体为业主。当初第一任物管金科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了每户500多元的物业维修资金,按照法律规定,金科物业管理公司应向由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银行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交纳其代收的物业维修资金。但是,金科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注销,其作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不过,债权人发现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追究股东责任,主要有如下几种:股东出资瑕疵、股东抽逃资本、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刘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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