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香江质量纠纷 是谁逼着业主和开发商对簿公堂
2012年04月12日 12:33:37 来源: 中国网
杜先生是天津宝坻锦绣香江郁金香园12号楼1门的业主,去年开发商以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将他告上法庭,10月19日在宝坻法院开庭审理时,杜先生败诉,被判缴纳两年物业费、滞纳金、违约金,共计4千余元。不服审判的杜先生将状纸递交天津一中院,在与开发商二审的案件开庭后,开发商不承认业主所描述的小区断水断电、不通煤气、暖气不达标等问题,并态度强硬的拒绝接受法庭调解。(中国网,2012年3月26日)
一般情况下,打官司的双方都希望能尽快赢得官司,打官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从开发商态度强硬地拒绝法庭调解来看,开发商打这个官司的目的是杀鸡儆猴,用意就是为了在自己掌管的小区里,看谁还敢违背其旨意!原来几年来,天津市锦绣香江楼盘香江集团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官司不断。
老吴4年前买了一套房子,2009年9月30日,收房日期到了后,老吴通过多次验房,惊愕地发现,不仅小区的配套设施没有建好,家人翘首以盼的房子里更是没有水电,并且存在天花板开裂、墙体硬度不合格等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售楼时曾宣传“锦绣香江是世界级休闲人居水城,是国务院批复的天津11个新城之一,配套设施美不胜收”,可现4年已过,规划的9项风景如画的配套设施一个都没有建,小区房屋存在质量低劣的问题,更没有污水排放管道设备,楼间水池恶臭难忍,经常断水、断电、断气。
业主和开发商对簿公堂,闹到这样的田地,当地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他们在干什么?当地还有没有街道办事处?他们又在干什么?他们做过调解工作吗?他们又在支持谁?当初这些房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开发商是如何取得销售许可证呢?当地建设部门又应该担当何责?或许正是这样多未竟之问的相关部门,才是逼着业主和开发商打官司的罪魁祸首。我们善良的业主们,可不可以连带将相关管理部门作为被告,也告上法庭呢?
当然,我们更要问,拒绝接受法庭调解的开发商霸气是从而何来呢?或许第三次与开发商对簿公堂的官司老吴一语中的,“讨公道2年来,买房不能住,换来的就是‘法院判决败诉’”。原来很明显能赢的官司输了,怪不得开发商有如此底气。
而据报道,记者跟随杜先生来到小区,他描述的问题一一呈现在眼前。
相信公正的法官最注重事实,我们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官们,你们可不可以向记者学习呢?能否请你们移动珍贵的脚步,去一下锦绣香江楼盘实地察看一下呢?坚信我们亲民、便民、爱民、利民的好法官们,会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公正司法解民忧,绝不会让人民法院为人民成为一句空话!
作者:黄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