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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业主与物业的墙面广告位之“争”
发布时间:2012/2/2 0:00:00

业主与物业的墙面广告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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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09:16:09 珠海新闻网 编辑:明敏

  2月1日,拥有瀚高广场业主和商户双层身份的张女士向珠海新闻网报料,物业管理公司不准自己在自家商铺外围贴广告,而是租给其他商家,由于部分商户不满此举抵制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就断电阻止商户经营。
  商场外墙广告位之争
  作为拥有业主身份的商户,张女士质疑,花了大笔的钱买来铺位,凭什么还不能在自己的墙上贴广告。

  张女士指着自己店铺的墙告诉记者,先前自己一直都在这贴广告都没有问题,现在物业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擅自撕掉了广告,现在把位置高价租给了其他人。同时,张女士表示,里面所有商户贴在店门外墙壁上的广告都被撕掉了。
  对于张女士的质疑,负责瀚高广场物业管理的珠海葆力明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主任认为,张女士虽为业主,但张女士对先前贴广告的墙面并不拥有个人的所有权,只是和所有业主一起拥有使用权。

  记者在周主任提供的一张由瀚高广场服务中心单独发给一位铺主的通知中看到“根据服务公司与房地产中心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中心有权将外墙广告位收回统一管理……”
  周主任表示,根据现在的整改规定,商场内部的公共墙面商户经登记后可以按规定免费使用,但是,商场外围墙壁广告位出租确实存在收益。
  张女士对于这一说法并不能接受,自己家的房子墙壁怎么就不是自己的,再说了即使要出租,前也应该由业主来收,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
  但周主任表示商场外围墙壁广告出租所得的收益都会归所有业主所有,也就是说,珠海葆力明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此举实际上也会为业主带来一定的收益。
  就在记者就此事采访周主任时,一名业主非常激动地冲进办公室,质问物业为什么撕掉商户的广告,让物业必须妥善地处理此事。
  周主任表示,刚才的业主极有可能是个小业主,不过物业的此举并没有通知业主,只是提前以通知的形式发出去。作为新上任的负责人,此举正是为了整顿规范商场环境,为商户的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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