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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物业纠纷疑难多 法官上门解困局
发布时间:2011/12/25 0:00:00

物业纠纷疑难多 法官上门解困局

 发布时间: 2011-12-14

 

 

  “谢谢你,贺法官,是你为我家解决了漏水、噪音问题。”“谢谢你,贺法官,我们物管公司可以与业主建立友好信任的关系真是多亏了你啊。”“谢谢你,贺法官,我们小区现在治安好多了。”业主和物管公司在案件解决后,纷纷致电贺法官,表示对他工作的感谢。

  近期,随着物业纠纷案件的日益增多,贺前春法官承办的物业纠纷案件也与日俱增。仅半个月,贺前春法官就接手了65起物管纠纷案件,涉及业主100多名。面对如此庞大的案件数量和涉案人员,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贺法官知道,如果按照常规的程序,到开庭后再了解问题和进行调解,那么问题肯定越拖越难解决。为此,贺前春法官从接到案件的第一天就开始着手准备调解工作。贺法官对我说:“解决群众的纠纷,做调解工作是我们的重点。”

  由于物管案件涉及被告众多,而且许多被告没有联系方式,如果联系不上被告,不但调解工作难以开展,就连审判工作也会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开庭前,贺法官多次与物管公司沟通,并亲自到房管局、公安局查询相关信息,拿到了大部分业主信息。但除此外,仍有部分业主联系不上。为此,贺法官连续多个晚上亲自到涉案小区中,逐户的敲门联系,找到业主后,与业主进行深入交流,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记录。离开小区的路上,我问贺法官:“逐户的上门找,这样做不是很费事吗?”贺法官这样回答:“我们多费点事,可以为群众解决大困难,这样的事,该费!而且,做这些庭前的记录、沟通工作,是为日后开展调解、审判工作做好准备,更快的为群众解决问题。”

  在与所有业主取得联系方式后,贺法官在第二天又通过电话的方式逐一与其联系、沟通,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调解。过后,贺法官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在与物管公司沟通的过程中,将这些问题与物管公司交流,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开庭前十多天日,贺法官就已经通过电话和座谈的方式与业主和物管公司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业主和物管公司双方也终于从一开始的互相不信任到能够达成谅解。最终大部门物管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业主表示:为了让物管公司可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业主们同意补交物管费,日后也积极配合和支持物管公司开展工作;而物管公司也积极地解决业主反映的房屋维修及治安管理问题。

(渝北法院:张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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