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28075815,13711200626
          020-87679710
传    真:020-87671963
电子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Whitehouse1978@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808-812室
搬家常识
广州新法规定夫妻一方可查询配偶财产
发布时间:2011/4/6 0:00:00
广州新法规定夫妻一方可查询配偶财产

                  www.chengleilawyer.com

核心提示:广州市出台新法规,夫妻一方持证明可以向相关单位查询另一方财产情况。根据该《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有关部门应当受理。

该不该立法保障夫妻“互查财产权”曾一度引起争议。资料图

新华网广州12月17日报道 广州市最新出台的一项法规规定,夫妻一方持证明可以向相关单位查询另一方的财产情况。

这项《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在17日的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根据该《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新法还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规定》的该款条文自从今年六月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披露出来后,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上位法还对这方面没有详细的规定。广州市根据自身情况,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知情权,提出这项条文。”广州市妇联主席李建兰说。

《规定》还赋予了夫妻双方联名登记权。根据《规定》,夫妻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以及其他共有财产的所有权登记时,可以申请联名登记。夫妻申请联名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Copyright © 2010-2011  www.chengl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237472  网站制作:晴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