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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程磊律师推出“国十条”新政导致退房纠纷专题咨询
发布时间:2011/3/12 0:00:00

 

程磊律师推出“国十条”新政导致退房纠纷专题咨询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网址:www.chengleilawyer.com

 

国务院“国十条”新政出台以来,广州市房管局也制定了关于商品房限购、提高首付款比例的细则。由于首付款比例的提高,很多业主无法承受多一到二成首付比例的房款,要求开发商或者卖方退房,解除买卖合同,这种由于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解除合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各辖区内的法院如何处理呢?

程磊律师根据十多年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经验,多次参与类似案件的诉讼。总结出一套应对此类纠纷的实际操作方法。购房者如果遇到因国十条新政导致的购房纠纷可直接向本律师咨询,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联系我们”栏目。----咨询电话:13728075815,邮箱:leicheng19778899@126.com

 

附: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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