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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谈谈中国律师政治教育
发布时间:2011/3/10 0:00:00

谈谈中国律师政治教育

鲜江临

【学科分类】律师
【出处】本网首发
【摘要】律业观察思考之作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网址:www.chengleilawyer.com

 

    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市场当律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律师客户要求律师有一定法律水平,也要求律师有广泛社会关系,第二,司法要求律师有一定法律水平,有时还要求服从交往潜规则,第三,政府要求律师有一定法律水平,还要求律师承担高税收、少惹事。

 

    一些人误将中国市场中生存的律师这匹“西风瘦马”视为一头肥牛。实际上,中国律师为建立服务平台、开拓社会关系和缴纳税收,执业成本一直居高不下,经济负担甚重。当律师支付各种执业成本后,往往止步于继续学习和视野拓展,成为寄生于中国市场丛林中的迷茫野汉。由于中国律师客户往往采取对政府资源高支出、对律师费用低支出策略,在经济危机和通货膨胀的经济状态下,律师收入在相对意义上呈下降状态。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环境中,律师有搭错车的挫折感,整体上脱离中产阶级定位,多数律师仍然处于无产阶级状态,不少律师不能妥善处理社会关系,在社会压力下精神疾患严重。虽然有源源不断的不知情的新人加入律师队伍,但同时有许多老律师挥别这个行业,重新择业。

 

    律师生存状态不佳,缺乏中产阶级对革命行动的恬淡态度,因此律师阶层对于参与社会抗争、维护弱者权利具有“阶层性同情”。“维权律师”在律师群中的诞生,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和经济根源。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不能脱离一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谈论一个阶级的社会表现,不能脱离律师的生存状态来理解律师。

 

    政府除向律师收取税费外,对律师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转并无任何扶助措施,对个人律师事务所开办设置隐形障碍和行政要求;同时,律师社会地位低下,社会实现途径被堵塞,律师再优秀也难转换为体制内重要角色。律师是法律人中的“不吃糖的孩子”。根据学界普遍承认的社会交换原理,只有受惠才会产生回报。律师是法律人中的较少受惠者,因此无法自然地产生出对政府的“深厚感情”。在这个行业里,一旦有人高调“感谢政府”,最大可能是遭受同行讥笑。

 

    不深入研究律师群体,不改善律师生存状况,单纯给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律师强化“政治教育”,相当于给吃不上糖的孩子强行“喝药”。这样的举措,对于律师来说,也许并不妥当。第一,除极少数律师外,多数律师忙于生计,是个体经济人,属“非政治状态”,阶层叛逆性尚处于深度潜伏状态,和中国社会其他的个体户淡漠政治态度相似。第二,律师行业是服务业,服务质量主要由客户评定,“市场标准”对律师有极强约束作用。第三,律师是体制外的法律人,对于“体制内文化”政治学习即习惯性喝药并不热衷 。第四,政治学习往往流于形式,沦为话语人和受众参加的社会表演活动。

 

    作为独立法律评论人,我认为国家应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改善律师生存状况,减免律师税赋,提高律师行业吸纳社会就业的能力,从经济上将律师培育成收入稳定、思想稳定、行为自律的中产阶级,多种形式与律师沟通,拓展律师社会实现通道,寻找出稳定律师队伍的治本之策;形式主义的政治教育是治标之策,仅仅会培养出少量政治投机分子,对于改善律师行业思想状态收效甚微。

 


【作者简介】
鲜江临,本名“鲜江凌”,1965生,四川人。1981年考入北大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已经历的法律职业依次为大学教师、政府官员、执业律师,具法学教育和研究、立法和商业性法律服务的多重经验,不经意地复合为一名有独立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兼营理论与实务的法律专家。

 

 

 

 

 

出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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