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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盛泽一小区物业与业主矛盾激化
发布时间:2015/9/26 0:00:00

 

盛泽一小区物业与业主矛盾激化

2015-09-25 08:43

来源:吴江新闻网 

核心提示: 上述社区负责人表示,随着业主维权意识增强,类似纠纷日渐增多,物业公司退出将成为常态。对此,物业公司要转型升级,粗放式的物业管理越来越没市场。

本月初,记者接到盛泽旭景园小区一名张姓业主的电话,称小区物业管理“太差”,业主想换一家物业公司,询问应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本周一,该读者再次致电记者,称小区现在的物业公司准备退出了,已在小区内张贴了退出公告。昨天,记者前往该小区,发现该小区大门入口处的公告栏里,确实张贴着一张落款为“吴江市弘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物业费难收,物业准备退出

在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记者找到了物业公司派驻该小区的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退出公告确实是他们公司公布的,至于怎么退出、何时退出,要等公司的通知,他也不了解详情。至于退出的原因,公告上已详细说明。

记者在公告上看到,该公司是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入驻旭景园小区的。公告称:“近期由于小区内以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个别业主为首,召集部分业主聚众滋事,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办公,并且威胁到员工的安全;在小区内歪曲客观事实,煽动业主不缴物业费,致使公司在小区内已无法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现本公司郑重通知: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出旭景园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费收不起来,怎么做?只能走人了。”该小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此前业主经常到物业办公室去闹,物业公司被逼无奈,只能退出了。

网友列举物业“七宗罪”

上周,东太湖论坛上出现多个反映旭景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问题的帖子。其中,网友“迎难而上”的帖子以旭景园业主的名义,发了一封公开信,列举了当前物业公司的所谓“七宗罪”。

这则帖子的内容,也张贴在小区公告栏内,落款是“旭景园业主”。

帖子所称的“七宗罪”包括:安防、消防设施设备全面瘫痪;私拉乱接,安装通信发射装置;电梯故障频发,维护标识缺失;侵占、挪用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代收代缴费用、广告费、使用费等;公共部分设施、设备长期缺乏维护;对待业主态度恶劣、欺软怕硬,不务正业,无所作为;在当地物业服务市场劣迹斑斑、信誉扫地。

对于网友提出的“七宗罪”,该小区一名业主告诉记者,有些“罪行”确实存在,例如小区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监控老化、巡逻很少、偷盗比较猖獗等。“这么好的小区,就这样烂下去,蛮让人心疼的。”该业主感叹。

通讯信号塔成了导火索

物业公司称业主“滋事”,业主称物业公司“无所作为”,双方各执一词。旭景园小区所在的镜湖社区多次组织协调,可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业主反映物业管理主要有八个方面问题,包括通讯信号塔的问题、地面停车费收入分配问题、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等,而信号塔则成了激起业主与物业对峙的导火索。”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同意通讯公司建信号塔,业主担心产生辐射。半个月前,经多方协调,通讯信号塔被移走。导火索没了,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对峙并未消除。

“他们每次集中了很多人,一下子涌进物业办公室,找我们理论,逼我们退出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业主质疑的很多问题,都是前任物业公司遗留下来的,却算到了他们头上。

而张姓业主则认为,业主集中去理论,是为了增加谈判的力度,并非滋事。

四方协调小区物业对接

昨天下午,住建部门、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四方召开了协调会。旭景园小区所在的镜湖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协调会主要是解决物业公司退出后,小区管理如何平稳过度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协调会达成了几点共识,并形成了一份会议纪要,要求各方对照落实。其中,协调会明确,自物业公司退出公告发布的9月18日起,为交接过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交接事宜,等新的业委会选出后,再与物业公司商定。期间,现有物业公司提供正常的物业服务,保证小区正常秩序;业主不得干扰物业公司正常工作。

至于物业费问题,协调会建议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商妥善解决。

法官建议基本物业费该交

“业主维权意识增强是值得肯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以拖欠物业费来维权要慎重。”吴江法院民庭一法官提醒。

近年来,吴江法院审理了多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多数是业主拖欠物业费,遭物业公司起诉。而在这些案件中,法官一般都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求。

法官解释,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也许有不到位的地方,但只要提供了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如安保、卫生、绿化、公共部位维修等,业主都应该按合同缴纳物业费。若存在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双方可协商酌情减少费用,而不应拒交。

上述社区负责人表示,随着业主维权意识增强,类似纠纷日渐增多,物业公司退出将成为常态。对此,物业公司要转型升级,粗放式的物业管理越来越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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