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请走”物管 物管直呼“难做人”
时间: 2015-04-0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晓全
广州日报讯(记者王晓全)今天是工作日,天虹花园小区有四十余名业主却没有去上班,而在商讨怎样才能把现有物管公司请出“家门”。“我们就是想知道,现在要做什么才能在家过上舒心日子。”业主刘小姐说。
但另一边,物管负责人则直呼“难做人”,并表示业主委员会不合法。
原来,今年1月,在业主委员会、街道办和物管公司三方在场的情况下,物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了移交物业管理权的协议。但业主反映,刚过了一个半月,对方又回来了,物管表示只接管停车场,其他概不负责。
面对业主的声声质疑,腾飞物业负责人直呼“难做人”,他表示,返回小区管理停车场,源于开发商的要求。“我们只负责管理。”负责人陈先生回应。
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并不合法,因为参与投票的业主没有超过一半户数和一半面积数,“小区内共300多户,未售出房有80户,未参与投票有1500多平方米,约120户。”
回合一
业主:物管未撤场前,各户水电费一直由物业公司负责统一收缴。今年3月,黄埔自来水公司却报告天虹花园自2011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累计拖欠水费19万余元。而腾飞物业曾要求每户缴纳400元办理小区永久性水电工程,自2013年收费后不了了之。
物业公司:永水永电工程由开发商负责,已经出资解决了水电工程,永电已经在今年2月办好,永水下个月完成。
回合二
业主:物管怎么才能请走?
物业公司:陈先生表示,业主确实有权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只要同时达到一半户数和一半面积数的业主参与投票,有半数以上要求物业公司撤走,他们便马上离开。
回合三
业主:小区内的停车场、商铺、天台发射塔等公共场所获得的收益从未公开,这部分盈利应该怎么分配和使用?此外,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在停车场收费。
物业公司:开发商拥有小区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证,授权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例如现在在小区停车场进行收费就是符合规定的。业主若质疑开发商,应该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与其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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