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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首负责任
发布时间:2015/2/2 0:00:00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首负责任

新法规定:电梯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救治伤员并垫付费用,否则面临3至10万元处罚

核心提示

住宅楼的电梯事故后造成损失,业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找物业公司要赔偿费,对方要他们找电梯的维保单位,维保单位的工作人员连摆手连摇头,让他们找物业公司。在多方扯皮下,业主最后跑去找政府部门。

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的现象。明年1月1日实施的《特区特设条例》明确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承担首负责任。这种纠纷,以后会随着新法规的实施而大大减少。

本月起,深圳已启动现有11万台电梯的换“标”工作。原来的“电梯使用标志”将由一张“电梯使用标志”、“电梯维保标志”、“电梯保险标志”“三合一”的标志所取代。这标志着备受社会瞩目的电梯监管改革已开始正式启动,改革必将给电梯行业造成巨大影响,传统的政府监管方式也将改变,最终受益是广大市民。

■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通讯员 曹必刚 林铄众

新法让扯皮问题迎刃而解

住某高层住宅17楼、年近70岁的周老太太,乘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向下坠落,然后又极不正常地上下升降数次。受惊的周老太太站立不稳,摔倒在电梯里,伤了骨盆,当场昏迷。后来被其他业主发现,紧急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抢救,留院治疗3个多月后方才出院,花费了各项医疗费约6万元。

多次求助未果,周老太只好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周老太诉称,由于物业公司维护电梯不力,没有及时地保障电梯各项设备的安全,导致电梯失控,致使她受重伤住院,应当对她的各项损失承担全责,因此,要求物业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她各项医疗费用6万元。

物业公司辩称,公司方面已经尽责,且电梯的维保工作是由专业的电梯维保工程公司定期实施的,物业公司只是替电梯维保工程公司向业主代收电梯维护费而已。周老太平日身体有恙,伴有眩晕症;事发时她独自一人,不能证明受伤是由于电梯故障所致;再则,电梯本身老化严重,已到了需要大笔资金进行更换的地步。基于此,物业公司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人,对其证明没有过错负有举证责任。在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一直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在综合权衡有关涉案因素之后,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老太各项医疗费用3万元。

这样的纠纷,在明年《特区特设条例》实施后,将会大大减少。

新法规明确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承担首负责任,积极救治伤员并垫付费用,否则将面临3到10万元处罚。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使用单位有权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这意味着:像发生在周老太身上的事儿,使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承担首负责任。

建立电梯“一承诺、八明示”制度

推广电梯“三合一”标志,已明确地写进《特区特设条例》。从12月1日起,深圳将启动现有11万台电梯的换“标”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远飞介绍,电梯是一种机械设备,也是一种交通工具,大多数电梯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权双重属性,具有安全管理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数量大、使用频繁等特点。新形势下,原来的“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相关各方法律关系不清晰,政府过度介入”的运作模式已难以为继。认清电梯的特殊属性,理顺权责关系,让广大市民参与电梯监督管理,才能促使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昨天,记者在加装了全国首张电梯三合一标志的泰然六路雪松大厦电梯内显著位置看到,这张三合一标志在原《电梯使用标志》基础上,增加了《电梯维保标志》、《电梯保险标志》,用塑料外壳统一封装,并增设二维码。三合一标志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并由上述双方共同明示电梯运行状态:要么合格,要么停止运行。同时首次将电梯的责任主体,从单位延伸到个人。市民乘坐电梯时可通过“三合一”标志了解相关情况,这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张少标介绍,深圳现有11万台电梯的换标工作将分步铺开:从2013年12月起,政府机关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集中更换电梯“三合一”标志,新安装、改造或大修的电梯在监督检验合格后更换电梯“三合一”标志。2014年7月1日起,其他场所的电梯集中更换“三合一”标志。

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

“小事故无人理睬、大事故无力赔偿”,这是电梯事故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个难题如何解决呢?为保障乘客的权益,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为上述困局破题。同时通过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倒逼投保人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安全风险。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深圳电梯度身定做出台了全国首个“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统保方案。不管是使用、维保任何一方投保,也不管是哪方的责任,只要电梯事故涉及的财产损失和第三方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均可作出相应的赔偿。目前我市电梯事故责任险统保方案确定的基础保费为每年80元,根据梯种和电梯规格、电梯年限等因素影响,会在56元至300元之间浮动。最高赔偿为每梯300万元,每人100万元。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了解到,今后将大力为推动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救助保障作用,引导扩大参保面。积极推动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和对投保人的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安全风险的量化分析和保险差别费率的调节机制,促进电梯从业单位加强管理,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安全风险。

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须装“黑匣子”

在电梯事故中,乘客除受到一次伤害外,因应对错误、救援不及时造成的二次伤害也占不小的比例。曾有一位女乘客被困在电梯中,因惊慌失措,她强力扒开电梯门,结果掉进电梯井坠亡。目前的电梯维保监管现状是,维保记录都是人工记录,维保公司无法有效监管维保人员,监管部门无法及时了解电梯安全运行状况。

《特区特设条例》指出,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保持在用电梯处于安全、适宜运行的状态,并遵守下列规定:指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电梯,并由其管理和使用专用钥匙;安装电梯应急呼救系统并保障有效使用;学校、医院、车站、口岸、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简称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发生影响电梯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件或者故障时,立即组织实施救援等。

如何保障电梯维保的真实、有效、保质保时?怎样实现发生电梯事故后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伤害?为落实法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促成了深圳市一兆科技发展公司和泰然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建设物联网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黑匣子)。这个黑匣子将与电梯有关的监管部门、生产厂家、物业公司、维保公司等全部联系起来,通过救援手机、电梯监控终端、维保终端、应急救援中心等,可时刻全方位监管电梯运行。黑匣子可以实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及时向乘客告警。在电梯断电、手机无信号时,可以自动报警,并通知就近维修人员前往维修。监控中心可以通过视频安抚被困乘客,开展自救。此外,还可信息化监管维保作业,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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