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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首次引入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
发布时间:2015/1/21 0:00:00
广州中院首次引入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
2014年11月13日17:56 法制日报
法制网广州11月13日电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彭勇 苏喜平 从今天开始的每周一、三、五,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都有法律援助律师在这里值班,接受费当事人法律咨询服务,并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合作共建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市中级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天正式签约、挂牌。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介绍,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等。在每周的一、三、五上午,由市法援处指派的业务水平好、执业经历在十年以上、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强的法援律师在这里值班。
据悉,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在国内处于率先探索阶段,是将援、调、诉和法律宣传“四结合”的有益尝试,对于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很多诉讼当事人,在诉前不清楚自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诉讼中因没有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诉讼后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直接为急需法律帮助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向金华表示,通过处于第三方的法律援助律师对当事人在诉前进行法律引导、诉中进行法律分析、诉后依据法律说服,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认同,有利于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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