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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拒装电梯老人又一次败诉
发布时间:2015/1/5 0:00:00

拒装电梯老人又一次败诉

时间:2011-06-03 01:05  编辑:admin

  关注旧楼加装电梯第一案
  法院认为加装电梯虽对原告有影响但并不构成侵权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越法宣 报道 对于广州市旧楼加装电梯第一案,越秀区人民法院昨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加装电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虽对原告住宅的采光、通风有一定影响但并不足以认定构成对其侵权,法院于是驳回了诉讼请求。
  据了解,位于明月二路的某住宅楼原是广东省某单位的宿舍,后因房改出售给单位干部,该楼高达八层,住有多名年过80岁的老人。2005年起,为行动方便众多住户联名要求加装电梯。原告刘某是102房的产权人,被告某服务中心是省某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在征得该楼2/3以上业主同意及广州市规划局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2010年5月进行加建电梯工程施工。
  此前刘某曾因不服广州市规划局批准加装电梯,对该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停止执行相关施工行为,并要求市规划局赔偿2万元。后一审法院认定加装电梯符合《城乡规划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遂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后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判决。
  据悉,目前涉案住宅楼电梯井已建成,电梯已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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