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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伪造公章骗领“房屋养老金” 物业或面临百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13/9/10 0:00:00

伪造公章骗领“房屋养老金” 物业或面临百万元罚款

2013年09月10日 08:11   来源:深圳商报   李秀瑜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牵扯到每个业主的房屋“养老”问题,备受市民关注。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在多数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圳市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公章,擅自组织征集签名,骗领48.6万余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市住建局已致函福田区住建局,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对涉案公司进行处罚,该公司将面临近百万元罚款。

  物业公司骗领维修资金

  “福田区翰岭花园尚未成立业委会,现由深圳市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今年8月5日,该花园有业主通过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网站公开的维修资金使用数据,了解到小区管理处申请了一笔486725.91元的专项维修资金。经了解,该小区多数住户均不知道有该笔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业主随后向市维修金中心及福田区维修金管理机构反映,并向辖区梅林派出所报案。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立即委派工作人员前往翰岭花园管理处调查并做笔录。经核实,翰岭花园电梯维修工程的确存在,但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过程中,利丰物业公司有以下违法事实:一是业主大会表决不合法,对于该工程,利丰物业公司在没有取得社区工作站同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征集签名,并声称签字同意的业主有200多人。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故此次会议属于无效会议,相关表决也不合法。二是伪造公章用于业主大会会议证明,利丰物业公司已承认伪造“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翰岭社区工作站”公章,用于制作虚假的业主大会会议证明,以骗取维修资金。

  面临近百万元罚款

  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区两级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及小区业主的强大压力下,利丰物业公司已于8月9日将486725.91元工程首期款全额退回至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银行专户,小区维修资金没有遭受损失。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1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区主管部门依法追回被侵占或者挪用的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被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这意味着利丰物业公司将面临近百万元罚款。

  业主可查询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如何查询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记者昨日采访时发现,在市维修金中心的官方网站首页,全市各小区的维修资金收取、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市维修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维修资金中心建立了全市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各业主都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自己物业的维修资金收取、增值、使用情况。

  “深圳的物业维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核算到户,每个业主都有对应的账户,这个账户只对房号、不对人,业主需要登入维修资金中心网站根据指引注册相关信息,注册信息与产权登记中心的资料相符,即可获取密码,随时查询资金的明细。”维修资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申请使用这笔资金?这位负责人解释,业主不能直接申请,但具有表决权。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费用由该部分共有物业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这就意味着,在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后,物业公司才可以持相关资料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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