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常识
业主车子被人故意划伤 物业公司竟称无责任
发布时间:2012/7/2 0:00:00
业主车子被人故意划伤 物业公司竟称无责任
xm.fjsen.com 2012-07-02 11:31 汪长福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实习生 梁辰 记者 汪长福 )读者陈先生昨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20反映,他的车在思东商厦停车场被人划伤,物业却说他们没有责任。
陈先生说,6月29日中午,他将车子开进思东商厦停车场,下午4点多打算开车出去,却发现车身被人用粉笔划了一长条,车身出现了一条刮痕。
陈先生表示,他随后前往保安处调监控,却发现他停车的位置不在监控范围内。陈先生说,“我有去找过物业要求赔偿,对方却说物业只提供车位,不会予以赔偿。但是我们每个月交200元,物业总该负点责任吧。”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思东商厦所属的厦门立信物业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苏先生说,的确有业主向他们反映车被划伤的事,他们还去调了监控。他表示,车在停车场被划伤是很难监管的,“今后我们会加强管理,另外将跟业委会商量多装几个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