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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常识
“住改商”虽成本低扰民严重 监管缺失业主维权难
发布时间:2012/3/22 0:00:00

“住改商”虽成本低扰民严重 监管缺失业主维权难

·    2012年03月22日11:30  李龙 逄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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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3月22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龙 逄海峰)为了节省开支,许多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把办公经营场所设在居民小区的住房里,这就是俗称的“住改商”。和正规商铺相比,租用居民住宅办公,无论是房租还是物业费、水电费都要便宜很多,然而,在经营者节省开支的同时,“住改商”扰民事件却时有发生。面对此类事件,小区居民应该如何维权?怎样才能刹住“住改商”之风?

  邹楠楠是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由于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她在互联网上开了家网店,专门销售化妆品和草编包。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小邹在学校门口的居民小区里租了间房子充当办公室和仓库。网店经营者邹楠楠:“如果在外面租店铺或者仓库的话,大概要两三千左右,一般的,然后是租个小屋,六七百就可以了,然后也靠近学校,大学的学生都可以直接过来看货,都比较方便。 ”

  类似这种将住宅改做商用的现象并不少见,通过走访部分居民小区,记者发现不少商铺都开在住宅楼里,很多居民楼窗户上都贴着宣传广告,多数是美容院、中医按摩、打字复印、成衣裁缝,还有各种培训辅导班,种类可谓是五花八门。商家经营方便了,住户生活却乱了。烟台市民李女士的邻居,去年底把房子租给了一家快递公司。安静的居住环境就此改变。烟台居民李女士:“他们每天来取货送货的人都很多,然后门铃都响个不停,对我们生活影响挺大的,而且我们上下班的时候,还经常,他们运货物嘛,经常跟我们抢电梯什么的,然后给我们生活造成了很多不方便。”

  对此,一些居民表示,在居民楼里单纯办公、人又不多的话,对邻居的影响倒是不大。如果把住宅改成夜间也经营的美容院、培训班或饭店,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就会带来比较大的影响。烟台居民李某:“有小孩的,有老人的,在休息上受影响,这是一点;第二点就是说不大安全,这个人员比较杂,咱也不知道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除此之外,由“住改商”现象引发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而面 对类此问题,作为小区住户来说却又面临着维权难的尴尬。

  黄树维是烟台市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他们公司负责市区十几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每个月黄树维都要处理四五起“住改商”扰民的投诉。黄树维告诉记者,作为物业管理部门,他们对“住改商”扰民的情况也很无奈。烟台某物业公司经理黄树维:“咱们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企业,我们只能去劝阻,我们没有执法权,也不能去强制执行。”

  面对“住改商”扰民的投诉,不仅物业部门难以解决,即便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对“住改商”扰民现象进行有效监管也缺乏法律支撑。在济南市二七新村四区五号楼,由于一家钢琴培训班的噪声扰民,邻居找过居委会,也找过环保部门 ,也打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闫毅:“国家赋予环保部门在社会生活噪声里面,牵扯到经营性的,例如酒店、饭店、宾馆里面的油烟设备产生的噪声,属于我们环保部门来受理,在社会生活噪声当中,包括家庭的娱乐设备产生的噪声,国家没有赋予我们环保部门这个权利。”

  虽然在居委会的多方协调下,办钢琴培训班的居民承诺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教课,并准备搬离居民小区,但由此事件也暴露出“住改商”扰民事件中存在的监管缺失。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要在小区内注册成立公司,手续要求非常严格。在进行工商登记时,把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由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证明书。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作为物业来讲,业主委员会来讲,尤其是这栋楼内的业主,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业主,他们首先这关要过得了,他们不同意的话,他们是无从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居民小区里的扰民企业,大多是无证经营,而要对他们进行查处,在济南市就涉及23个部门,这么多部门都能管,而一旦面对投诉又说不清该归谁管,这让深受其害的居民是颇为尴尬。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邱磊:“当前他的管理比较混乱重要就是因为各个部门职责不清可能会出现的相互推诿的现象,因此我建议,应当制定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明确,“住改商”这种行为和现象的主管部门是谁。”

  面对住在自己对面的经营者,面对不堪其扰的住改商,实际上,律师建议,受害的居民,应该联手表态反对,在协调和投诉无果时,可以到法院起诉。只要拿到充分证据,最终胜算还是很有把握的。在此,我们也提醒驻扎在那些居民楼里的商户们,尽量做到与邻为善,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损害他们正常生活休息的权利。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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