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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程磊律师获聘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发布时间:2017/8/19 0:00:00

 

 

热烈祝贺程磊律师获聘“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

广州物业专家律师网/程磊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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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律师说法: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201721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据悉,此次公开选聘是去年12月《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选聘。选聘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的教学研究、法律实务,以及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的人员,选聘报名采用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726日至24日。本次选聘专家总人数不超过200名。报名结束后,还需经过资格审议、公示、聘任、发证、公告等程序,最终完成选聘。入选专家纳入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受聘专家将主要履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咨询,行业规范的制定和指导,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物业管理科技成果与优秀经验的推广、咨询、策划和评估,物业管理项目评标,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等职责。推进物业管理专家的选聘与建库工作将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的积极作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经过资格审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聘请程磊律师为“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并颁发了专家证书,聘用期限为3年,自2017年至2020年度。

 

附:

   《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6〕5号)

 第七条  专家应当遵纪守法,热心物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道德品质和职业声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物业管理学术理论研究5 年以上,具有中级或者以上职称,编撰出版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专业著作(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者获得过省市发明创新或科技创新方面奖励,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 篇以上物业管理方面的学术论文;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代理过5宗以上物业管理的诉讼案件,或者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法学专业讲师或者以上职称;

  (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物业服务企业经理或者以上职务,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者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中级或者以上职称证书;

  (四)在物业管理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

 第八条  专家实行聘任制管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选聘并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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